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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玻璃纖維以及複合材料產業鏈方面選出3家國家級研究院(南京玻璃纖維研究設計院、北京玻璃鋼研究設計院和蘇州非金屬礦工業設計研究院)以及2家制造企業,重組成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這一過程歷時30天,講起當初的經歷,譚仲明說:“沒有當時的重組,那不可想象,我們活都活不下去,但當時的重組是非常困難的。”
在中材集團重組之列的企業有的級別很高,“某些部委級,正、副局級企業,要重組,他認為自己被貶低了。有一些人到老領導那去告狀,甚至一度出現了威脅性的東西。”
在那段時間里,譚仲明整天在天上飛,“突然飛到這里,突然飛到那里。有的下屬單位為了阻止我們重組,甚至要開職代會,內部職工形成決議來否定。我們聽到這些以後就要飛過去,講道理。”
7年重建體系
他列了8條原則,其中之一就是保持不要換幹部。
完成資產重組之後已到2000年底,“召開集團工作會。一般來說集團工作會就是開個會總結總結,但我們從那年開始重點考慮第二年企業怎麼個打法,我們要好好研究面對目前這個情況,企業怎樣管理。”
譚仲明是個喜歡法律的化工博士,聽他興高採烈地講述剛剛進入中材集團打贏官司的情景,不禁讓人覺得這或許是中材集團帶給他的第一件揚眉吐氣的事情。
“2001年,我們集團一個法律工作者都沒有。我到這以前,中材集團一共打了24場官司,全是被告,全是輸,而且輸的非常慘。當時我們的汽車被執行走了,家具被執行走了,最後沒什麼能執行的,幹脆把我們的公章執行走了。”
而譚仲明進入中材集團以後,又打了36起官司,用他的話來描述就是:“盡管我們是被告,但是打的非常漂亮。我指導的第一個官司就打贏了,是一起1000萬標的的擔保訴訟,但因為擔保時效已過,我們勝訴。當時我們給人的感覺就是這個單位法律太厲害了。”
現在譚仲明為中材集團組織起了一個龐大的法律團隊,中材集團的法律工作者已經十四五個人,占集團總部的十分之一。當然,對譚仲明來說這幫人在法庭上的表現並不完全重要,重要的是法律體系的建立。“現在我作為集團的法人代表,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簽字的,這個字該不該簽,簽字的條款合理不合理,律師要審查,會計師也要審查,他們一一簽完以後我才會簽。有了這個體系我就會回避風險,換了另外一個人簽,同樣也會回避”。
“體系”,這是講述中材集團內部管理體制變革時,譚仲明用的最多的詞匯。確實,要建立的體系很多,或者是重建,或者是新建。
重建的是管理者績效體制,譚仲明對自己部下的心思很明白,“當時我們很多經營者收入很低,一個月1000來塊錢,又承擔很大的任務,年終獎也不過兩三千塊錢,管理這麼大一個企業,有時候該給他的沒給他,他心里會不舒服,是很難達到平衡的。那麼他可能會有其它的想法,他可能就沒有激情,甚至可能就做一些灰色的或者其它的動作,他要想辦法彌補”。
“該給他的一定要給他”,就是這個體系的初衷,現在中材集團已經有了一個成熟的公式,“我們給你核算,你大概一年應該完成多少任務,然後等結束之後,根據計算形成一個公式,完成什麼樣的業績,往公式里一套,馬上就會算出來。”譚仲明形容這套體系是:“完成越好拿得越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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