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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l.200804, Mon, 07 Apr, 2008  本期目錄 前期內容
我為什麼都捐了


  文/施永青

  今年2月,香港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將他所持有的中原地產、中原中國等3家公司的股份,全數注入施永青基金,推動社會公益事業,而非留給膝下子女。

  我所得的我不敢當

  我有時會問自己:我現在所得到的,都是我理所當然應得到的嗎?如果香港的樓市不是這般興旺,如果中原的同事不是這麼得力,憑我一己之力,中原能必然有這麼好的成績嗎?

  我身邊有不少朋友,論聰明才智,豈在我之下,只是際遇不同,才成就有別。我雖不相信上天早已安排好每一個人的命運,但我很清楚,很多事情都不是憑一己之力就可以改變得來的。沒有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我的理念不一定有人認同,我的方向不一定有人跟隨,我的系統亦不一定有人配合,而我的努力,亦不一定有今天這樣的成果。所以,得到上天這樣的恩寵,我“得之有驚”。

  而且,我之所得已遠超我個人生活所需,再去賺多些錢對我已沒有實質的意義。老子說:“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”。其意思是說:天道不分親疏,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,唯獨行善符合天道,故天道總與善良的人同在,令善良的人做起事來有如神助。我把自己在中原的股權捐給慈善基金,並選擇非家族成員當接班人,我希望我的安排符合上天的旨意,而公司亦可繼續得到上天的眷顧,讓中原的壽命可以長一些,令在中原工作的兩萬多個員工,可以繼續他們的事業前途。我視此為我應有的責任。

  我是為子女著想

  我在中原的股權捐給慈善基金,而不是留給我自己的子女。我其實是為子女著想。

  第一,我的子女不一定喜歡做生意,硬要他們做我的接班人,局限了他們的人生前程,對他們不公平。我自己就是走投無路才被迫創業的,如果我當年有更多的選擇,我不一定選擇從商。所以,我不覺得我應該代替子女去作這類事關重大的選擇。

  第二,如果我把我的事業一下子交給我的子女去負責,他們未必能承受得了。我自己是花了幾十年,才把我的事業從小做到大,在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,受了很多教訓,才慢慢掌握足夠的智慧去營運一個兩萬多人的機構。我的子女剛從學校出來,要他們擔大旗,只會害苦他們,叫他們的人生充滿挫敗感。

  雖然,公司本身已有一個不錯的班底,可以輔助我的子女去推行他們的工作,但因循舊方式去經營必然無法為他們帶來真正的滿足感,所以第二代多數都想搞搞新意思。

  然而,搞新意思的失敗率是很高的。所以舊時中國的有錢人,寧願子女吸鴉片煙,也不想子女去做新生意。因為吸鴉片煙,任你24小時不斷地吸,花費也有限,但做新生意,可能是愈進取的,身家就敗得愈快。

  子女教育才是最大責任

  最後,若是他們真做生意的話,最好還是讓他們自己從頭創業。

  做生意的成功感來自無中生有、由小到大。如果一開始就承繼一個大企業,即使做出成績,別人也會認為是靠父母庇護,日後反而成了思想包袱。

  很多事例顯示:第二代接班人,不要奢談更上一層樓,單是要守住原有的規模也並不容易。眼看著上一代剩下來的生意,在自己的手里變得愈來愈不像話,飽受業績倒退的威脅,這絕對不是一種良好的感覺。

  我認為:我最大的責任是要為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機會。如果他們有讀書能力,而我卻沒有能力供他們升學,那麼我才會感到遺憾。

  現在,他們基本上已有謀生的能力,他們應自己去充實自己的人生。人生本身是一場掙扎,要不斷克服困難,改善自己的處境,才有成功感。

  如果父母什麼都為子女准備妥當,子女就不容易找到奮斗目標。因此,“含著銀匙出世”,不一定是值得羨慕的處境。我現在所做的,就是為了避免子女陷入這種處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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