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龔剛模涉黑案的原定開庭時間是12月7日。從起訴書看,這也是一個人數眾多的涉黑團伙,除主犯龔剛模和樊奇杭,還有32名成員。長達數十頁的起訴書,分門別類歸納出包括故意殺人罪在內的8項罪名,分別對應34名被告的不同行為。
與以往不同,陸續介入龔剛模案的31名律師中,第一次出現了若干異地面孔。倘若開庭時間沒有突然延遲,分別代理兩名主犯的律師李莊和朱明勇,將成為重慶打黑風暴中第一批出庭為涉黑者辯護的北京律師。辯護律師來自哪裡,原本應當是和案情無關的花邊,只是在重慶打黑的聚光燈效應下,任何細節都被放大了。
可是,不管律師們來自哪裡,和打黑風暴中的其他涉黑案一樣,他們能為庭審辯護做實質性準備的時間並不多。具體到龔剛模案,11月24日,首批律師才得以成功會見當事人,此時距離開庭只剩下14天。李莊也不例外。在這短暫的時間裡,他會見了自己的當事人龔剛模3次,分別是11月24日、26日,以及12月4日。可就在最後一次會見的8天之後,他自己也身陷囹圄。12月12日,李莊被重慶警方採取強制措施,重慶市檢察院次日做出批捕決定,依據是《刑法》第306條:“在刑事訴訟中,辯護人、訴訟代理人毀滅、偽造證據,幫助當事人毀滅、偽造證據,威脅、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警方通過媒體展示的相關證據,包括龔剛模本人的檢舉指證、龔剛模家人的陳述,以及同案其他律師的供述和指證。
3次會見,開庭前的14天準備,刑辯律師李莊能夠做些什麼?究竟做了些什麼?和警方在幾個月中搜集到的證據相比,他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裡的行為,對未來的庭審,究竟又能起到什麼作用?以12月1日陳益知涉黑案拉開序幕的第二輪涉黑案庭審,也因為李莊的被捕,衍生出諸多疑問和新的焦點。不管前期的抓捕如何轟動,在一個健全的司法體制中,進入審判階段,公訴方和辯護律師們的觀點交鋒,交叉質證,才是訴訟的核心。罪名是否成立,刑罰如何確定,應該在法院、檢察院和律師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完成。如果控辯雙方的力量對比完全失衡,法院又如何準確地認定事實、適用法律?
目前,重慶涉黑案的第一輪庭審已經在10月份完成。從10月12日到10月26日,6樁涉黑大案依次開庭——楊天慶、劉鐘永、李義、謝才萍、張濤以及黎強團伙。除了黎強案之外,其餘5案的一審判決都在人頭攢動的首次開庭後的一個半月內迅速下達,其中楊天慶和謝才萍案的二審也分別完結,結果都是“維持原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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