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球星不是在所有的場合都以射門來表現自己
一個區委書記的權力有多大?經常會有朋友問我這樣的問題,而我總是告訴他們,你去看看那些落馬的區、縣委書記,看看他們做了多少違法的事情,看看他們膽大妄為到什麼程度,就知道他的權力有多大了。
朋友的問話對於我來說,是提醒。在監督和約束制度存在瑕疵的情況下,過大的權力對於一個領導來說,並非是一件幸事。
一個不可否認的現實是,因為權力失控而造成的用人腐敗已經成為當前社會最大的腐敗,而且是衍生其他一切腐敗的根源。
十七大報告提出,要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,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,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。按照這一要求,如何增強民主意識,強化民主素質,提高民主質量,把民主這個政治優勢用好、用活、用足,成為基層黨委思考和探索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。
政治文明的建設需要人人參與,政治文明需要權力分享。西安市未央區近年來在用人制度上做出了一些探索,其中實名推薦幹部以及無記名差額票決幹部已經形成工作機制,也得到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的關注和肯定,其核心的一點,就是如何讓更多的人來分享人事安排上的權力。從目前效果來看,這種「削權」不但沒有削弱「一把手」的威信,而且因為大家都分享了人事安排的權力而達到了空前的和諧。
讓管事的人在管人上擁有決策權
擔任區委書記這個「一把手」之後,我有一個明顯的感受,就是周圍的同志都是「好人」,他們在我面前都是揀好聽的話給我說,都是贊同的聲音。但我心裡非常清楚,每個人都有一個側面,在「一把手」面前,這個「側面」被巧妙地隱藏起來。而誰能看到這個側面呢,就是我團隊裡的其他同志。
所以在選人上,我就要更多地徵求我的團隊成員的意見,一句話,眾人看人不走眼。這一點主要表現在幹部的醞釀環節,在這一環節,我給了班子裡其他成員很高的權重係數,特別是在一線帶兵打仗的領導,比如把副區長以及人大政協聯繫對口工作領導的意見放在突出位置,我也相信這些人不會看走眼,因為選人就是為了辦事,一個將軍不會把兵權交給一個窩囊廢,除非他想全軍覆沒。
在召開比較關鍵的人事問題幹部大會時,我會特意安排區長主持,讓大家知道區長在決策用人問題上處於核心位置,讓管事的人在管人上擁有決策權。
我在政府口做過多年領導,相信很多有同樣經歷的人都有一個感受,就是事權與人權的脫離,導致一些有能力的人難以得到重用,而一些被委以重任的人又未必能勝任工作。
事權與人權的分離,對工作的開展非常不利。比如某局局長同時遇到兩個事件,一個是上級黨委要召開一個會,另一個是突然來了上百名上訪群眾,這時候,這位局長肯定會安排副局長去接待上訪群眾,因為上級黨委決定他的陞遷,他會去選擇開會。而副局長呢,又會安排科長去處理上訪的事情,科長又安排別人,最後到了群眾那裡,都是管不了事的人。
如此現行機制,使得管事的人在管人上沒有一定的決定權,管人的人又常常不在一線,不管事情。因而在這種情況下,一定要把管人和管事通過規則的建立統合到一起,讓管事的人在用人上有話語權,甚至有決定權。這也是讓黨委和政府能協調統一,促進社會和諧、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。
當然,讓分管區長對他分管的幹部有一票否決權,這也是有前提和原則的,理由是要說到桌面上的。分管領導有了這個權力之後,他用人則更加謹慎。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,過去分管領導經常會在我面前亂講,說誰誰不行,現在不講了。
「一把手」必須學會「隱藏」自己的意見
在官場上,領導藝術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學科,一些領導則將其演繹得「淋漓盡致」。比如有的「一把手」想要重用自己的一個「知已」,在常委會上,這位「一把手」會徵求大家的意見,他會告訴大家,準備讓誰誰誰到什麼崗位,大家有沒有意見?這時候,一般情況下大家都不會有反對意見,因為大家心知肚明,提了反對意見就得罪了「一把手」。
這種貌似民主集中制的用人方式其實是一個人的集中,而不是一個團隊的集中,更不是民主集中的本意。所以,在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下,權力分享往往會演變為作秀。要讓權力真正地讓更多的人來分享,「一把手」必須學會「隱藏」自己的意見。
長期以來,一些基層的組織部門有名無實,決定不了幹部的陞遷,經常是領導「開方」,組織部門「抓藥」。未央區 2007年大規模調整幹部的時候,組織部長向我匯報工作進展時,一直在揣摩我的心思,再三問我還有沒有什麼指示。誰心裡都清楚,這是官場的一個潛規則,這個「指示」就是暗示我有沒有「親近的人」需要照顧。我明確告訴他,幹部調整的「第一單」必須由組織部提供,我不會有任何干涉。長期以來,一些基層的組織部門有名無實,決定不了幹部的陞遷,經常是領導 「開方」,組織部門「抓藥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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